为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实施优质创新创业平台引育行动,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建设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通知》,明确组织建设第二批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双创示范基地)的工作目标、建设方向、建设主体、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双创新引擎,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推动双创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双创文化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双创支撑平台,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发挥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带动高质量就业,努力把双创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全面创新改革的示范样本,推动云南省创业就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方向 按照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全球化创业等差异化功能定位,强化区域覆盖、功能布局、协同发展,增强示范功能和带动效应,推动双创示范基地特色化、功能化、专业化发展。 (一)创业就业方向。聚焦稳就业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打造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积极应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给创业就业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打造更强劲的创业带动就业新动力。 (二)融通创新方向。聚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着力打造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引领形成体系化融通创新格局。 (三)精益创业方向。聚焦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着力打造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形成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新生态,厚植培育创新型企业的土壤。 (四)全球化创业方向。聚焦深化开放创新合作,探索搭建创新创业国际化平台、深度参与全球创新创业合作、创新国际合作模式等,不断拓展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空间,着力打造全球化创业的重要节点。 三、建设主体 第二批云南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主要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国家级和省级园区、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创业特色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作为承担主体。 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国家级和省级园区等区域承担主体推荐可选择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全球化创业中的一个方向开展创建工作。 高校申报作为建设承担主体推荐选择创业就业、全球化创业中的一个方向开展创建工作。 科研院所承担主体推荐聚焦精益创业、全球化创业方向中的一个方向开展创建工作。 企业承担主体可选择融通创新、全球化创业中的一个方向开展创建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推荐申报名单(9月26日—10月10日)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推荐辖区内推进创新创业成效显著的区域、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创业特色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建设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并将推荐申报名单于10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编写申报材料(10月11日—10月20日) 各申报单位按照《云南省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申报书》有关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将申报材料按照真实性承诺函、申报书、基本量化指标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1册(申报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5份纸质版及1份光盘拷贝电子版),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801室。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推荐申报名单接收材料,逾期不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三)评估确定名单(10月21日—11月20日) 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初审、实地核查、答辩评审和综合评估工作,择优确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计划新增总数(包含所有建设方向)不超过10个。 五、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对照提纲及表格填写,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表达准确;相关证明材料能佐证相关指标的真实性,力求精准简洁。